2026 年 9 月,国家级生鲜、冷链、物流相关政策密集落地,覆盖数字化改革、冷链基建补贴、产地生鲜加工扶持、行业低价乱象整治、仓储设施保护、区域物流协同等多个核心领域。
一、各部委政策
1、《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
- 发文单位: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 01 日
- 核心内容:明确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电子提单、多式联运电子单证与纸质单证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推进物流单据标准化数字化,降低企业单证成本,提升生鲜等货物溯源、通关与监管效率。
2、《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303 号)
-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 10 日
- 核心内容:整治仓储、冷链物流行业低价内卷、恶性竞价乱象,统一服务成本核算口径,严禁低于成本价承揽运输、仓储业务,规范冷库租赁、生鲜物流招投标市场秩序。
3、2027 年度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通知
-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经贸司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 15 日
- 核心内容:启动 2027 年度冷链、物流枢纽项目储备申报;公共冷库、冷链集配中心、口岸冷链、生鲜产地预冷设施、国家物流枢纽可申报资金,最高补助固定资产投资 30%,重点扶持产地、销地、口岸冷链基础设施与生鲜初加工配套设施。
4、《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26 修订,国家发改委令第 46 号)
-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 21 日
- 核心内容:将粮油仓储、中转物流设施纳入法定保护范围,严禁擅自拆除、侵占、变更用途;保障粮食、大宗生鲜农产品仓储中转能力,筑牢应急保供供应链基础。
5、《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
-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京津冀十二部门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 23 日
- 核心内容:推进京津冀综合交通与生鲜物流一体化,优化津冀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北方港口生鲜冷链、外贸货物中转能力,统一区域货车通行管控政策,降低跨区域生鲜冷链运输成本。
二、配套产业导向(生鲜产地加工)
6、生鲜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配套扶持政策(依托冷链资金与物流网方案配套导向)
-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顶层导向);各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地方配套申报文件)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随冷链储备政策同步宣贯,各省集中启动项目申报)
- 核心内容:支持果蔬、畜禽、水产品产地预冷、清洗分拣、分级包装、鲜切、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鼓励就近布局生鲜加工产能,配套冷链设施,降低产后损耗,新建改造加工车间、智能设备可对接中央预算冷链资金与地方加工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