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创新!福建省出台贯彻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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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创新!福建省出台贯彻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贯彻“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 贯彻“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精神,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冷链物流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骨干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整合存量冷链物流资源,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补齐城乡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推进冷链物流业提质增效,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动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初步形成产销衔接、城乡覆盖、联通高效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布局完善、结构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智慧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构建创新发展、特色突出、运营科学的城乡冷链物流发展新格局。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冷库、冷藏车总量较快增长,全省冷库容量达到1000万吨,冷藏车保有量达到6000辆、年均增长10%以上。冷链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力争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布局1个与本地产业布局和消费需求相适应,具有特色和前瞻性的冷链物流园区、冷链物流集聚区,每个园区或集聚区冷库容量10万吨以上。

——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大幅提升,成本水平显著降低。冷链流通率大幅提高,肉类、果蔬、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85%、30%、85%,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显著减少。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冷链物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

——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冷链物流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贯穿冷链物流全流程的监测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冷藏车、冷藏箱、重点冷链产品全程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医药产品冷链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 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省现代冷链物流网络体系

对接全国“321”冷链物流运行体系,着眼于推动冷链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依托我省“三纵六横两联”综合运输大通道,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冷链物流网络节点整合,促进冷链物流设施衔接,构建完善的现代冷链物流网络体系。

搭建以福州、厦门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推进泉州、平潭、三明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争取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加快推进福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厦门、泉州、漳州列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积极争取莆田、龙岩、南平、宁德、平潭列入国家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重要节点。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建设,重点支持具有民生性、公益性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形成贯通生鲜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

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注重集约集聚发展,整合存量资源,策划布局冷链物流集聚区、冷链物流园区,积极推动福州现代物流城、海峡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元洪国际食品展示交易中心等一批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海洋渔业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夯实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

1.加强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

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内陆地区侧重布局建设食用菌、禽畜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沿海地区侧重布局建设水产品、果蔬、花卉等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重点发展以农产品低温贮藏为主,集检测、预冷、分拣、加工、冷藏、收储、配送、信息平台和可追溯一体化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保障果蔬、花卉等农产品“最先一公里”的品质,支撑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多渠道、少环节、促增收”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构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体系。

以水产品、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花卉等特色产业为重点,依托我省塘边冷库、果蔬田头、生产基地和源头市场,支持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预冷库、冷藏库、气调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智能化移动式冷库。每年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0个以上,到2025年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县基本覆盖。大力推广农产品产后清洗包装、分等分级、冷藏保鲜等环节信息化智能化设施装备,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对接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和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构建“农产品产地—物流基地—直销城市”的智能化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落实)

3.推进农企合作与农产品转化。

推动和鼓励农产品商贸企业、冷链物流企业与农户在产地合作建设冷藏保鲜库,降低农产品采后损腐率,实现源头错峰上市,保证农产品保值增值。引进有建设资金、有销售渠道、有管理经验的投资企业,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量身打造农产品初加工基地或商品化处理中心,推动水产品、茶叶、食用菌、畜禽、花卉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分级包装、加工转化、标识销售等方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企对接、直供直销等减少中间环节,推动农户与农产品加工或商贸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产品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

1.加快城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整合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推广应用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有序衔接。鼓励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冷链设施,建设公共冷库、配套封闭式装卸站台等设施,完善流通加工、分拨配送、质量安全控制等功能。鼓励城市商业街区、商圈、农贸市场共建共享小型公共冷库。鼓励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企业经营主体改造升级零售终端冷链设施,进一步增强冷藏保鲜服务能力。鼓励建设改造冷链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站点,支持配备移动冷库、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商务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健全销地冷链分拨配送体系。

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生产基地+中央厨房+N渠道分销”型产销模式,建设社区直供、门店直供、商超直供、餐饮店直供、线上平台、配料加工等不同类型“中央厨房”,推行基地直采、净菜加工、冷链物流和配送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全程可追溯服务模式。推动“福味”闽菜高质量发展,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连锁化经营餐饮企业加大预制菜仓储冷链建设力度,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冷链配送”模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公共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冷链服务点建设,向城市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开展农产品进社区工程,推广“电商+冷链快递+智能菜柜”的生鲜农产品直销零售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配置“常温柜”“冷藏柜”“冷冻柜”等农产品直投智能冷柜,对接生鲜电商、生鲜连锁超市、快递企业、社区冷柜运营商等企业,实现大型居住社区农产品直投智能冷柜基本覆盖。(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商务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创新面向消费的冷链物流模式。

创新冷链网络末端配送模式,完善生鲜食品消费终端“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体系。支持生鲜零售企业、连锁商业、电商企业等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拓展无人超市、智能供货,推动多种形式多温共配发展,加快发展与新消费方式整合的冷链配送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商务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提高冷链运输服务质量

1.推进冷链运输集约化发展。

加快建设福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挥资源集聚优势,完善集疏运体系,发展中转换装、区域分拨,推动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与区域分拨配送业务高效协同。加强供货商、冷链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城市配送终端等无缝对接,发展冷链甩挂运输和多温共配,形成“干线运输+终端配送”有机结合的多温共配冷链运输配送网络,促进冷链运输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

加快发展仓储智能货架、特种装卸等专业化制冷装备设施,积极推广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鼓励研究小型甩挂式恒温箱等新型轻量化技术设备在运输环节的应用,提升冷链物流技术装备的专业化、标准化、轻量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发展冷链多式联运。

鼓励福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吊装、平移等换装转运专用设施设备,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组织。鼓励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完善冷藏车和冷链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机制,提高冷链甩挂运输发展水平。发挥港口、疏港铁路、高速公路综合交通作用,完善重点港区铁路、公路集疏运体系,打造运行高效、无缝衔接的接卸疏运系统,通过海铁公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物流服务,推进沿海港口与南平、三明、龙岩“陆地港”协作,拓展腹地经济区物流合作。对接中欧班列,完善“丝路海运”航线网,培育“丝路海运”航运物流生态圈,打造国际铁海联运的物流枢纽。(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提升全品类冷链物流服务水平

聚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化肉类、果蔬、花卉、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医药产品等冷链物流全品类服务,针对不同品类需求特点精准实施分类发展,重点加快多品类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和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商品化处理、保鲜加工、检验检测检疫、渠道拓展、应急物流等建设,强化多品类冷链物流质量管控,综合提升冷链物流全品类、全链条服务保障水平,减少冷链流通损耗。

肉类冷链物流。

推动畜禽冷鲜肉生产、流通和配送体系融合创新合作,加快构建“安全质量监测、供销品牌管理、冷链仓储流通”的畜禽肉类供应链体系;引导冷鲜肉生产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积极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

果蔬冷链物流。

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果蔬、花卉仓储保鲜设施,延长销售周期,提高反季节销售水平;支持快递、电商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推广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

水产品冷链物流。

强化水产品产地保鲜加工设施建设,构建设施先进、技术优化、功能多样、绿色环保的一体化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全链条无缝对接和安全温控数据共享,鼓励开展活鱼低温暂养、纯氧高密度冷链等配送技术创新。

速冻食品冷链物流。

冷链物流与速冻食品产业联动发展,积极提高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加工水平,提升品控能力;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提升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功能,积极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

完善疫苗等医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提升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应急保障水平。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健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推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创新

1.加快数字化发展步伐。

推进冷链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温度传感器、自动识别终端等设备的安装与应用力度;推动冷链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实现对货检验、出入库、调拨、移库移位、库存盘点等各作业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建立完善省级冷链物流信息平台,与全国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城市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构建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产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设施+服务”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区域间、政企间、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数字办、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智能化发展水平。

推动冷链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推广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立体冷链仓库、智能拣选、托盘共用、智能配送等先进技术,重点在标准化冷库集约利用、冷库建筑空间科学利用、蓄能设备开发、冷媒技术更新、分拣联检一体化应用等方面,强化技术层面指导和政策支持。引导物流园区完善冷链物流智能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园区内冷冻库、冷藏库、恒温库等设施布局,推动加快标准化冷库、封闭低温装卸货台、温控理货区建设,促进制冷、温控、装卸、分拣包装等先进设备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

推广建设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鼓励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环节的设备更新改造,降低流通环节能耗。引导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节能和蓄能设备。加速淘汰高能耗、低效率、不规范的冷藏运输车辆,组建干线运输和同城冷链配送绿色车队。推广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应用。支持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提升技术装备创新水平。

加强新型冷链物流技术的引进、研发、创新和应用,重点推广生鲜农副产品保鲜技术工艺、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各种新型冷链物流技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机制,提高冷链物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抓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突破超低温冷冻和超低温鱼肉蛋白抗冻变性、低温流通等技术,推动冷链装备加快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鼓励、支持冷链技术装备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信厅、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构建产业融合发展新生态。

以生鲜电商为切入点,促进冷链物流企业与互联网生鲜电商平台企业合作,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电商+冷链快递+智能菜柜”等新业态新模式,助推冷链产品线上销售发展。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社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合作,发展“冷链物流+新零售”“社区智慧微菜场”等新业态新模式,助推冷链产品直销发展。实施冷链联盟行动,鼓励上下游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战略合作,建立贯通产业链上下游和同业企业之间的“冷链联盟”,推动联盟内企业基础设施、生产能力、设计研发等资源共享,实现精细分工、合作共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强化冷链物流全方位支撑

1.培育骨干企业。

培育一批与我省特色产业、商品流通和民生需求共生共长的现代化、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冷链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提升信息化、标准化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整合省内冷链资源,打造大型现代化冷链物流企业集团,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冷链物流主体。推动更多从事冷链物流服务的企业参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健全标准体系。

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撑与引导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制修订,围绕需求和问题导向,强化研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制修订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构建科学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鼓励冷链物流相关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建设一批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单位。加强标准评估和执行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完善统计体系。

进一步加强我省现代物流业运行分析工作,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物流统计工作,形成全省统一的物流统计体系。全面掌握行业规模、结构,及时监测分析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和运行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人才培养。

推进冷链物流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冷链物流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培养冷链电商、冷链金融及冷链装备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中高职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增加冷链物流相关课程内容,重点建设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提升冷链物流相关人才培养能力。鼓励中高职院校与冷链物流行业企业合作培养冷链物流专业人才,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专业建设,为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大冷链物流业相关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促进人才项目有效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给予相应待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

1.建设冷链流通追溯体系。

选择一批大型果蔬农产品、肉禽类农产品、水产品生产企业,推广应用无线射频识别、二维码、电子标签、卫星定位系统、电子化运单、温湿度记录系统、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打造全程信息共享、可视化运营、全程追溯、不断链的冷链流通追溯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数字办、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冷链物流监管。

加强冷链物流检测和监管,完善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物流运输中的应用,引导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对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过程以及流通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和追溯,提高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品质可控性和安全性,提升冷链流通全程管控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数字办、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冷链物流运输环节温度监控。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引导形成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加强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健全冷链物流市场诚信体系。

依法依规对供应、批发、零售、仓储、市场等责任主体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确保信息透明,形成部门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齐抓共促的管控态势,打造冷链物流良好发展环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促进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福建”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发改委要会同商务、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海洋渔业、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冷链物流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实施方案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强化用地保障。

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用地布局、审批以及不动产登记方面予以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经依法处置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优先发展冷链物流。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在五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大资金投入。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冷链物流业的投入。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市、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生鲜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扶持冷链物流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融资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公益性大型项目可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公私合作模式建设。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创新金融方式,推广仓单质押融资等新型物流金融产品。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规范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冷链物流企业开展业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大财税支持。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征收费公路通行费。对国际标准冷藏集装箱车辆,按我省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优惠计费。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折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的,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推动行业有序发展、市场规范运行。在冷链物流领域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来源:中冷联盟